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转发校人事处《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高级工和技师业务理论与实践技术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2    浏览次数:

各科室:
为做好我处2017年度工人高级工和技师考评工作,现将学校人事处2017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高级工和技师业务理论与实践技术考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通知相关工勤人员(附件1)认真查看学校网站—办公系统—信息发布—人事公告中《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高级工和技师业务理论与实践技术考试的通知》及其相关附件(附件2)。
二、请各科于2017年5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拟参评工勤人员相关材料报送综合科人力资源(212室)。
(一)参加高级工考试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2017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表》(需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或电子版打印)。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3、近期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200kb以下)。
4、学历证书(学制两年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5、中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处统一提供)。
7、破格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初次确定等级需提供调令和增人卡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处统一提供)。
(二)参加技师考试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2017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表》(需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或电子版打印)。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3、近期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200kb以下)。
4、学历证书(学制两年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5、高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处统一提供)。
7、破格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时间紧,任务急,请各科室按附件1所列名单尽快通知本科室所涉相关工勤人员,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上报工作。
附件1:后勤与国资处各科正式工高级工、中级工人员名册(截至20170512)
附件2:学校人事处2017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高级工和技师业务理论与实践技术考试的通知》及其相关附件
综合科人力资源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