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工会《关于的有关文件和申请表 》

发布日期:2016-12-15    浏览次数:

各科室:
现将学校工会《关于< 持秦工卡工会会员重大疾病救助工作>的有关文件和申请表 》予以转发,请关注落实。
关于《持秦工卡工会会员重大疾病救助工作》的有关文件和申请表
各分工会:
近日,秦皇岛市总工会印发了《持秦工卡工会会员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关于持秦工卡工会会员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偿金的补充通知》,该文件涉及首次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含)后,以病历上的时间为准,患以下11种常见重大疾病的持卡会员: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良性脑肿瘤;
8.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9.心脏瓣膜手术;
10.严重帕金森病;
1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救助金额为:
1.秦工卡会员,参加了市总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一次性救助4000元。
2.秦工卡会员,未参加市总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一次性救助1000元。
请各分工会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传达相关文件,以减轻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保障对患重大疾病的持卡会员享受到市总工会提供的经济帮助。
附:
1.《持秦工卡工会会员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doc
2.持秦工卡.会员重大疾病救助补偿申领审批表.doc
3.《关于持秦工卡工会会员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偿金的补充通知》.doc

工会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