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接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秦房字[2016]327号“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就我校教学、行政办公、公有住房开展全面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
排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20日)各二级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发动教职工对学校房屋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排查,重点查看房屋是否有裂缝等情况。第二阶段(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教职工报告的安全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排查核查,并研究治理措施。
上级要求:此次房屋排查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重视,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中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如实填报,并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到位。
请各二级单位、教职工将自查结果于2016年11月20日下午6:00前电话报至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科,电话:8076556 。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