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办理教职工公务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3    浏览次数:

各科:
按学校财务处2016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办理教职工公务卡的通知”要求,请各科组织员工办理公务卡,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原则上正式工必须办理,若不办理,涉及相关业务无法报销时自行解决;
2、因工作需要,我处编外身份的兼职报账员,也可以申请办理公务卡;
3、申请办理公务卡的员工,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并填写《中国工商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填写此表时请关注以下说明:
(1)请根据“样表”格式逐一填写个人信息,不得涂改;
(2)为防止还款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请将自动还款栏“转出账户账号”填写个人薪金卡卡号(未办理薪金卡也可填写名下工行的储蓄卡号);
(3)为方便填表,请相关人员通知办卡人携带“身份证”及“薪金卡”。
4、各科分别填报《地方预算单位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并于2016年12月26日(下周一)下午5:30前发至rlzy8061921@163.com邮箱。
综合科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