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安全工作处《关于加强学校春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9    浏览次数:

各科室:
现将学校安全工作处《关于加强学校春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予以转发,请认真落实。
关于加强学校春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秦皇岛市《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春季消防安全工作,避免火灾事故发生,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学校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用火用电情况的发生。
二、各单位对所属责任区范围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落实“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度总结”。
三、辅导员、班主任要不定时深入宿舍区督促、检查违规用火、用电情况,收缴违规用火、用电器材。要求宿舍长提醒本宿舍成员做到人走断电,要将插排等连接线由墙壁插座拔出,提醒同学们爱护消防设施设备。
四、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物业管理部门要落实楼宇疏散通道钥匙管理办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尽快将所有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全部打开,保证消防通道和消防栓、干粉灭火器存放处不堆放任何物品。
五、未尽事宜,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落实。
安全工作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