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9:00时,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管理三科绿化员工刘长玉和潘玉强两位同志在艺术楼门前主路上拾到一个钱包,钱包内有现金、银行卡及身份证,拾到后第一时间交到管理三科办公室,随后管理三科办公室人员迅速联系学生处,经多方核查该身份证不属于本校学生。管理三科办公室人员又在校园多处张贴失物招领。4月1日下午终于联系上了失主,失主系移动公司员工,来我校区检查移动网络信号时将钱包丢失在校园,钱包能够失而复得,失主连连感谢。
“拾金不昧”是反映一个人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刘长玉和潘玉强两位同志的拾金不昧行为,充分体现出了一名后勤绿化员工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是我们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