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2023年综合绩效津贴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校人字2018〕21号)文件精神,经处专题会议研讨,拟定2023年综合绩效津贴分配方案。

一、综合绩效津贴分配实施范围

适用于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2023年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在职在岗教职工15人,参与综合绩效津贴分配教职工9人。

二、综合绩效津贴分配原则

(一)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注重效率,兼顾公平

结合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际工作情况,做到合理、公平分配教职工综合绩效津贴,充分发挥其激励导向作用。

三、综合绩效津贴分配细则

(一)部分补贴实行弹性经费拨付机制。

1.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1人,党建工作补贴500/年·人(参照党组字【2019117号),共计500元。

(二)发放部分岗位工作补贴后,剩余综合绩效津贴(剩余91.5%部分)采取按照岗位职称等级平均分配原则发放。

四、综合绩效津贴分配方案公示

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831202392日,公示期限内如对综合绩效津贴分配方案有异议,可向综合部反映。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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