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2016年2月编外人员劳务费发放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3-07    浏览次数:

一、2016年2月考勤周期为:2016年1月18日—2016年2月25日;
二、经2016年1月8日处领导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寒假期间(2016.2.18-2016.2.25)编外人员出勤按下列规定执行:出勤满20天的,按全勤37天计发劳务费;出勤满15天的,按一半出勤18.5天计发劳务费;出勤满15天不足20天的,15天按18.5天、其余天数按1:1.85比例折算天数计发劳务费;出勤不足1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劳务费。
三、2016年2月劳务费不足以支付各项社会保险个人扣款的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个人扣款部分由单位先行垫付,并于2016年3月劳务费中予以补扣。
以上情况若有疑议,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劳务派遣公司电话咨询。
人力资源部: 8061921
晨华劳务派遣公司:3600008
力佳劳务派遣公司:5906616
人力资源部
2016年3月7日
附件: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编外人员2016年2月考勤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