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2016年7月16日-8月25日编外人员劳务费发放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8-31    浏览次数:

一、考勤周期为:2016年7月16日—2016年8月25日;
二、按秦皇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对各项社会保险基数进行调整并补扣,具体调整及补缴情况如下:
养老:于2016年8月调整缴费基数并补缴1-7月份基数调整差;
失业:于2016年5月调整单位缴费比例、8月调整缴费基数;
医疗:于2016年7月调整缴费基数;
生育:于2016年7月调整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工伤:于2016年7月调整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三、由于晨华劳务派遣公司和力佳劳务派遣公司结算方式不同,导致力佳合同人员与晨华合同人员五险补缴月份不同,个人补缴明细如下:

力佳补缴月份
晨华补缴月份
养老
医疗
养老
失业
医疗
1-7
7
1-8
8
7-8

因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及上岗时间不同,故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补缴情况有所不同。
四、本月劳务费不足以支付各项社会保险个人扣款的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个人扣款部分由单位先行垫付,并于2016年9月劳务费中予以补扣;
五、本月新选用人员缴纳2016年8月及2016年9月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辞职人员预缴的2016年9月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为零。
六、秦皇岛校区物业中心、昌黎校区物业中心编外人员替岗劳务费按其替岗情况随当月劳务费一并发放。
以上情况若有疑议,可向处人力资源部或劳务派遣公司电话咨询。
人力资源部: 8076363
晨华劳务派遣公司:3600008
力佳劳务派遣公司:5906616
附件: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2016年7.16-8.25考勤月报.zip
人力资源部
2016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