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2016年6月26日-7月15日处编外人员劳务费发放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7-18    浏览次数:

一、考勤周期为:2016年6月26日—2016年7月15日;
二、2016年7月劳务费不足以支付各项社会保险个人扣款的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个人扣款部分由单位先行垫付,并于2016年9月劳务费中予以补扣;
三、2016年7月辞职人员预缴的2016年8月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为零。
四、秦皇岛校区物业中心、昌黎校区物业中心编外人员替岗劳务费按其替岗情况随当月劳务费一并发放。
以上情况若有疑议,可向处人力资源部或劳务派遣公司电话咨询。
人力资源部: 8061921
晨华劳务派遣公司:3600008
力佳劳务派遣公司:5906616
人力资源部
20167月18日

附件: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2016年6.26-7.15编外人员考勤月报